讨论的很大一部分还涉及适用于无人机使用的人权和国际人道法规则。小组成员谈到了可能适用于无人机的生命权;国际人道法中关于瞄准的原则;以及其他可能适用的人权,如获得救济的权利。讨论的一个关键部分是关于无人机使用的责任。所有小组成员都谈到了国家根据国际人道法和人权法对有可信违规指控的案件进行调查的义务,以及与无人机操作透明度有关的义务。一些国家也提出了这个问题,其中一些国家寻求在披露与无人机操作有关的数据方面可以采用的最佳做法的例子。
联合国网络电视上提供了 整个小组讨论的视频
开放社会基 WhatsApp 号码数据 金会的 Christopher Rodgers 还撰写了一份关于公正安全会议的出色报告。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将向将于 2015 年初举行的人权理事会第 28 届常会提交一份关于此次讨论的报告。届时,该事项将返回理事会进一步审议。哈桑诉英国案大审判庭判决
作者: 劳伦斯·希尔-考索恩
备受期待的哈桑诉英国案大审判庭判决现已公布,对于任何对治外法权、拘留以及国际人道主义法 (IHL) 和国际人权法 (IHRL) 之间的关系感兴趣的人来说,其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这是法院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就国际人道主义法与国际人权法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公约》在国际武装冲突背景下的运作,特别是自由权,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案件事实和法院判决的详细概述可在此处找到,本文不再赘述。相反,我想就法院对《欧洲人权公约》第 5 条的推理,更具体地说,其对条约解释的态度,提出一些初步想法。
大审判庭面临的问题是
尽管英国没有做出任何减损,但对申请人兄弟的拘禁选择商业清洁服务时需要考虑的提示 是否符合《日内瓦第三公约》和《日内瓦第四公约》的规定,是否可以被视为符合《欧洲人权公约》第 5 条的规定。从非常普遍的层面来看,法院实际上有两个选择。一方面,它可以遵循其在先前的判例法中似乎已经确定的路径,特别是在Al-Skeini和Al-Jedda案中,并裁定,如果存在管辖权并且没有做出合法的减损,国家仍然有义务履行其根据《欧洲人权公约》通常解 巴西号码列表 释的义务。如果法院采取这种方法,缔约国最终可能会承认失败并开始在域外背景下减损。(顺便说一句,法院继续避免明确涉及域外减损的可允许性。)相反,法院采取了另一种方法,对《欧洲人权公约》进行解释,以便为国家根据国际人道法拥有的更广泛权力留出空间。因此,该修正案实际上将《欧洲人权公约》第 5(1) 条理解为在符合《日内瓦第四公约》的情况下允许进行额外拘留的理由,同时降低第 5(4) 条中人身保护令的要求,以允许《日内瓦第四公约》规定的行政审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