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屋合作社可以成為電信企業家,但是…… – 電子通訊辦公室

您能想像沒有網路的生活嗎?這會很困難,特別是因為我們生活的越來越多的方面都與虛擬世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學習、工作、購物、服務、公務——所有這一切都越來越多地在遠端進行。這就是為什麼每個人都可以訪問網站如此重要。因此,公共實體和企業都確保了數位可訪問性。

今年 5 月 16 日的全球無障礙意識日 (GAAD) 提醒了我們這一點。 GAAD 旨在讓每個人談論、思考和了解全球超過 10 億殘疾人的數位無障礙和包容性。

數位排斥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

但是,無障礙環境僅對患有某種殘疾的人很重要嗎?絕對不是。想像一下,您的手臂骨折了,並且在使用 ATM 機或瀏覽網路時遇到問題。因此,重要的是每個用戶都可以使用網站或行動應用程序,無論其能力如何。因為根據生活狀況或人生階段,數位排斥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而不僅僅是殘疾人。數位可訪問性使我們能夠存取我們每個人日常運作所需的資訊和服務。

確保數位可近性的效果是有可能將更廣泛的人群納入我們的社會生活中,這些人由於各種原因可能以前被排除在外。

根據某些產品和服務的可用性採取行動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關於某些產品和服務的可用性的法案 意大利電話號碼數據 草案的工作,電子通訊辦公室也參與了其中。該法案將歐盟指令對某些產品和服務的無障礙性(歐洲無障礙法案,EAA)的要求轉移到波蘭法律體系。其目標是為產品和服務的可及性制定一套統一且現代的規則,這將使有特殊需求的人和企業受益。

來自波蘭各地的 60 多家住房合作社已進入電信企業家登記冊。這是否意味著住房合作社可以與其他經營者平等競爭?

根據《電信法》的規定,電信活動須登記在電信企業登記冊(RPT)中,該登記冊由 UKE 主席保存。要成為電信企業家,您必須經營企業並在 RPT 中註冊。

然而,其中一個住房合作社向 UKE 主席提交的申請已納入 RPT,涉及根據第 1 條提供房地產准入。 30節《支持電信服務與網路發展法》第1條意味著有必要考慮住房合作社(包括在RPT中)在電信領域的活動範圍。

“不以營利為目的”

意大利電話號碼數據

合作社是為其成員的利益而開展聯合經濟活動的協會。住房合作社的一個特點是開展商業活動,以滿足其成員及其家庭的住房和其他需求,這是第 1 條規定的。 1節《住房合作社法》第 1 條。此外,我們必須記住,住房合作社在理論和判例中被認為是一個「非營利」實體,其經濟活動的目的不是盈利,而是用自己的收入支付成本。因此,住房合作社的所有活動都應專注於滿足其成員廣泛理解的需求。

毫無疑問,為了滿足成員除住房以外的需求,住房合 教師如何透過線上教育應用程式組織比賽? 作社可以進行以下活動:向其成員提供電信服務。此外,住房合作社可以向佔用其資源中非其成員的房屋的人提供服務,包括電信服務,這是根據第 1 條規定管理這些資源的法定義務的一部分。 1節《住房合作社法》第 2 條第 5 條。根據第 1 條,住房合作社還可以根據與業主簽訂的協議提供服務(除了其自身資源及其成員的資源之外)作為其他財產管理的一部分。 1節《住房合作社法》第 5 條。正如判例法所假設的那樣,提供電信基礎設施的接入旨在投資第 1 條含義內的房地產。 185節《不動產管理法》第1條第6款因此屬於管理的概念。

是的,但不能在您自己的住房之外

但是,如果住房合作社不根據與房地產所有者簽訂的協議管理房地產,則無權提供超出其自身住房資源及其成員住房資源的服務。此類行動不會直接關係到住房合作社的主要目標的實現,即滿足其成員的住房需求並管理房地產。

回答問題-住房合作社能否大膽進入電信服務市場? ——是的,但是……沒有他們希望的那麼大膽。合作社必須記住其實體的特殊性質。

在考慮住房合作社進入「外國」房地產的申請時進行的法律分析表明,加入RPT的住房合作社可以從事電信活動,但不得超出其自己的住房資源、資源範圍其成員或合作社管理的房地產和建築物。

它們不能構成競爭

因此,加入 RPT 的住房合作社實際上無權根據第 1 條要求獲 數位數據 得房地產。 30節《發展支持法》第 1 條。合作社只能要求對其擁有的財產進行此類訪問,出於明顯的原因,這是毫無意義的行為,因為合作社是這些財產的「授予者」。因此,電信企業家(住房合作社)提出的獲得「外國」財產的申請將永遠是毫無根據的。

在實踐中,儘管住房合作社有潛力成為當地電信企業家,但其活動受到法律的嚴格界定和限制,即《住房合作社法》和《合作社法》的規定。它們不能在自己的住房資源之外,對以其他合法形式運作的電信企業構成競爭。他們的使命必須與主要目標一致,即廣泛滿足其成員的住房需求並管理房地產。

科技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平衡

上述分析的結論,乍看之下似乎對住房合作社不公平,但實際上揭示了技術發展與社會責任之間平衡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在當今時代,連接高速網路正成為與獲得水或電一樣的基本需求,住房合作社可以在消除與數位排斥相關的社會分層方面發揮關鍵作用。然而,他們必須記住他們所設立的最初目標。

因此,我們有進一步的證據表明,如今每個機構,即使是最傳統的機構,也必須在數位生態系統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儘管住房合作社不太可能成為電信革命的領導者,但他們有機會成為重要的參與者——只要他們找到創新和社會責任之間的黃金分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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